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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 Admin
  • 浏览量 35
  • 发布日期 2025-06-14

公司欠款,股东要不要担责任?

公司欠款,股东要不要担责任?

一般而言,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,拥有自身财产,面对债务问题时,会以这些财产承担责任。股东通常仅以其出资额为限,对公司债务负责。

公司欠款,股东要不要担责任?

不过,若出现不良状况,例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与股东有限责任,蓄意逃避债务,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,像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为一谈,或者实施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等行为,此时股东就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此外,在公司清算期间,若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,致使公司财产流失,进而导致债务无法清偿,那么在这种情形下,股东应在其造成损失的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。

总之,不能简单认定公司欠款股东就必然担责,一定要依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精准判断。

案情回顾:

小毛所在公司欠小郑一笔款项。小毛身为股东,存在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淆的状况,小郑觉得小毛应承担连带责任,而小毛却认为公司债务应由公司财产承担,自己仅以出资额为限负责。与此同时,在公司清算过程中,小于作为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,造成公司财产流失,债权人小丽要求小于承担赔偿责任,小于予以拒绝。

案情分析:

小毛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淆,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,损害了债权人利益,因此小郑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是合理的。

小于未履行清算义务,致使公司财产流失、债务无法清偿,按照相关规定,小于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,所以小丽的要求具有合法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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