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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 Admin
  • 浏览量 42
  • 发布日期 2025-02-12

未到期债权在什么情形下能够起诉股东?

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,未到期的债权是能够起诉股东的。

首先,如果股东存在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状况,那么公司的债权人就有权请求该股东在其未出资本息的范围之内,针对公司债务中无法被清偿的那部分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。

未到期债权在什么情形下能够起诉股东?

这好比股东当初承诺要拿出一定的资金来参与公司,然而却没有履行完整,那么当公司面临债务无法清偿时,债权人就能够找这个股东来填补这部分空缺。

其次,要是股东有抽逃出资的举动,这种行为损害了公司的权益,进而对公司对债务的清偿能力产生影响,这时债权人同样有权利提起诉讼。

抽逃出资就类似股东从公司 “悄悄地” 拿走了钱,致使公司没有资金去偿还债务。

再者,在公司人格被否定的情况下,比如股东过度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,以此来躲避债务,并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,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起诉股东,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这就打破了公司和股东之间的 “隔离带”,让股东为公司的债务负责。

不过需要格外注意的是,想要主张上述这些权利,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实相关的事实,只有如此才能让起诉更有力量,也更有希望获得法院的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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