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诉了债务人,法院却找不到他要怎么办?
针对无法亲自出庭应诉的债务人,本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形式来告知应诉相关事宜。
待到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,就算债务人没有亲自到庭,本院也能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依规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。
在此之后,如果您对已生效的判决结果予以认可,便可以据此向我司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。
进入执行程序阶段后,倘若被申请人依旧踪迹难寻,本院将依法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约束和施压,例如查询、冻结其名下全部银行账户,查封、拍卖其所有资产等,以此保证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。
相关法律条款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
受送达人下落不明,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,公告送达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公告送达,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。